(獨媒特約報導)就前特首梁振英女兒梁頌昕「行李門」事件,有空中服務員提出司法覆核,上月獲高等法院裁定勝訴。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指,已去信約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要求盡快恢復今年4月被刪除的「同行同檢」規定,保障乘客安全。
事發於2016年3月,梁頌昕遺留一件行李於香港機場大堂,梁振英被指向機場員工施壓,要求國泰員工代梁頌昕將行李送入禁區,違反乘客與行李需要「同行同檢」的保安規則。國泰港龍空服員羅美美同年提出司法覆核,指機場管理局違反《香港航空保安計劃》規定。然而,機管局在今年4月,即案件開審前兩個月,修改《香港航空保安計劃》,刪除所有行李必須與乘客同行同檢的句子,改為覆檢有懷疑的行李時才須有乘客親自在場。
不就修訂提覆核 促盡快改正
港龍航空公司空勤人員協會理事林奇謙指,修訂是為司法覆核案件「度身訂造」,不符合國際民航組織標準,對機場及所有航機造成即時危機,招惹恐怖份子。林指現時案件已審結,應該盡快恢復同行同檢的指引。
林奇謙指,空總經考慮後,決定不會就民航處修例再次提出司法覆核,原因是法律程序須時,是次覆核也耗時兩年,但航空安全不能拖延,因此於9月5日聯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去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要求會面商討,盡快修例填補漏洞。
空總理事吳敏兒指出,取消同行同檢令部份人有特權,不知道有多大可能釀成危險,若不盡快修例或「快唔過恐怖分子」。
吳敏兒表示,案件上訴期限為9月20日,未知機管局會否提出上訴,但她促局方不要浪費無謂的時間和財力,「大家都係成年人,唔好鬥氣」,盡快與空總會面,交代修例的時間表。吳提到,航空保安委員會刪除同行同檢指引,由建議到實施只花了約6個星期,可見修訂須時不多。
吳敏兒指保安局至今未有回覆,如果未獲正面回應,空總會再商討下一步行動。吳又要求未來牽涉乘客安危的重大修訂,保安局應諮詢空總。
記者: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