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職工盟代表林祖明、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代表劉慧卿
(獨媒特約報導)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支聯會及職工盟於將派員出席10月9日至12日於瑞士舉行的聯合國第三輪普遍定期審議的前期會議,表達對中國人權狀況的關注,並促請中國政府停止迫害維權人士。
促盡快落實公約 保障人權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支聯會主席何俊仁指,中國的政治環境日趨昏暗、人權倒退,對維權人士的迫害接踵而來,「人民嘅基本權利受到威脅,甚至係被剝奪。」他指出,中國政府早於1998年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20年來,該公約竟然仍未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通過,顯示中共根本無心尊重公民權利,亦無意履行公約內容。何又指,中國縱然有簽署《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卻未有簽署其執行細則,使公約淪為一紙空文,杜絕酷刑、保障人權的承諾兌現無期,中共常以毆打、電擊、強逼服藥等方法虐待異見人士,在「709大抓捕」中被捕的維權律師李昱函被囚多月,更有人在其食物上便溺,獄中情況極盡淒慘,以酷刑折磨維權人士的案例比比皆是。何俊仁形容,雖然目前尚未淪落至文化大革命般的可怕境地,但中共的鬥爭手法卻與文革時期如出一轍,有如經歷「次文革」,人權狀況非常嚴峻。
何俊仁期望,是次聯合國會議能促使中國政府達成最少兩項訴求:其一,盡快確認並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內容;其二,盡快批准實施《禁止酷刑公約》。
職工盟代表林祖明表示,習近平上台後屢屢強調「以法治國」,但所謂法治並非追求公義平等的「rule of law」,而是依照惡法而治的「rule by law」。林舉例,中國政府雖已確認簽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但明言對公約裡的第8條,即工人有權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有所保留,工人權利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歸。根據《中國工會法》,如工人欲自行組織工會,需經由中華全國總工會批准方可成立。然而,林祖明形容,中華全國總工會有如黨的分支,乃操縱基層工會領導權之手段,根本不能保障職工權益。今年7月,深圳佳士工人維權事件中,其員工不過想爭取組織工會,卻反被中華全國總工會列為非法組織,相關員工更遭受拘捕。林祖明直斥,中國政府以法律之名,行打壓勞工之實。他亦指出中國政府擅於利用法律條文的模糊定義,打壓異見者,維權人士往往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尋釁滋事等罪名,但法律上根本未有釐清煽動、騷擾及公共空間等字眼的定義,模糊不清的法律正是讓當權者羅織罪名的工具。
已接觸多國領事 倡關注中國人權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代表、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表示,早前已接觸英國、法國、荷蘭、瑞典等多國領事,申述中國人權狀況之嚴峻,希望各國政府把訊息發放至國際社會,並在聯合國會議上積極發言。然而,劉慧卿明言情況並不樂觀,根據過往出席會議的經驗,與中國友好之國家往往對中國的人權狀況只褒不貶,而中國政府亦很可能拒絕接納大部份的建議,但他們仍會繼續向聯合國表達對中國人權狀況的關注,「始終要繼續講,要向國際社會傳達訊息,中共係唔能夠將我哋全面滅聲。」
記者:湯偉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