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第四被告容偉業(左三)。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年初一至二旺角騷亂案,早前陪審團裁定梁天琦一項涉及亞皆老街的暴動罪罪成,加上他承認襲警罪,被判監6年。梁天琦、林傲軒及李諾文各有一項涉及砵蘭街的暴動罪未有達成有效裁決,律政司其後申請重審,並將案件合併與另外兩名被告袁智駒及外號「美國隊長」的容偉業之暴動案一同審理。案件於今日(11月8日)開審。
第五被告袁智駒被控於砵蘭街及山東街參與暴動,及一項縱火罪,袁智駒今日承認所有控罪。袁沒有任何刑事紀錄案底,法官黃崇厚裁定其罪名成立,撤銷保釋,需即時還柙,法官批准把求情及判刑留待至案件結束時一併處理。
控方案情撮要指,於2016年2月8日,人群聚集於砵蘭街,使車輛不能從山東街進入至砵蘭街。約11時20分,影片拍得袁智駒以紙箱阻礙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的馬路。其後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站在白色輕型貨車上用擴音器向人群作出廣播期間,袁被拍得行近該白色貨車,並拿起白色金屬棒。約午夜12時51分,袁智駒手持白色金屬棒及盾牌站於前線,與警方對峙期間一度把水樽和花盆扔向警方,又將垃圾桶踢向警方防線。控方指,黃台仰大叫「準備,3,2,1,去!」後,人群衝向警方防線,期間身穿黑色長褲、長袖上衣、戴白色口罩的袁手持白色金屬棒多次插向警方防線。
案情撮要又指,袁在山東街近彌敦道北行線手持搭棚竹並指罵警察,又曾向警察投擲銀色金屬樽,用雜物放在馬路。其後影片拍得袁於洗衣街兩度把狀似紙皮的物件放到火堆中。
警方事後於袁位於秀茂坪寶達邨達康樓的居所,取得升降機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袁於2月9日早上9時20分進入升降機。警方於2月27日在荷里活廣場以「參與暴動」為由將其拘捕。
第一被告梁天琦、第二被告李諾文及第三被告林傲軒被控於砵蘭街參與暴動;第四被告容偉業被控煽惑非法集結、參與非法集結、於砵蘭街參與暴動、於亞皆老街參與暴動、於山東街參與暴動、於花園街參與暴動及一項襲警罪,合共七項控罪。他們均否認所有控罪。
正在服刑的梁天琦精神不錯,開庭前數度與律師團隊交流。社民連梁國雄及一眾旁聽市民向梁天琦高呼「加油」、「香港人支持你」,梁天琦微笑揮手回應。
記者:黎彩燕、湯偉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