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工業傷亡權益會(工權會)今午舉行記者會,回顧今年的職業安全狀況、工傷事件及職安健大事。總幹事陳錦康批評政府,時至今日仍沒有公佈建造港珠澳大橋的確實受傷人數,亦無意為受傷及喪生的工人豎立紀念碑,對工人欠缺應有的尊重。
港珠澳大橋於10月24日正式通車,但政府一直沒有公佈受傷工人的確實數字。外界只得悉香港段工程至今已有11人喪生,內地段工程亦有9名工友喪生,合共20名工人因工程而喪命。工權會總幹事陳錦康粗略估計受傷人數超過600人,並曾向政府建議為連同20位已喪生的工人設立紀念碑,以示對工人的尊重。他指組織曾發起聯署行動,並超過1000人參加,惟政府始終無動於衷,批評政府「既無同理心,亦鮮有接受慘痛教訓的氣量」。
致命意外數字高企 法例欠阻嚇性
工權會幹事蕭倩文表示,2018年上半年共發生16,811宗工傷意外,其中106人死亡。由年初至今共發生了20多宗工業意外,當中15宗為建造業意外。她指,香港每年平均有200宗致命意外,「持續每年平均有200多宗,已證明了勞工處做得不好吧」。蕭又指,勞工處從未公佈有關在工作期間猝死的數據及個案,僅能依據組織自行接收的個案作研究,無法深入探討工作過勞的情況,批評勞工處「冇數字、冇研究、冇分析」。
陳錦康則認為,現時的職安健條例罰則過低,亦是意外頻生的原因之一。他指,現時條例最高罰款額由2000至50萬港元不等,阻嚇性有限,未能反映到承辦商罪行的嚴重性,甚至有被告公司在嚴重工傷事故中僅被罰款7000元。他指勞工處在7月後就沒有再回應過相關建議,促請勞工處儘快提高罰則,負上保障勞工的責任。
僱主不報警避調查 工權會促以工人安全為先
今年9月,有食環署外判清潔女工在落馬洲皇巴站工作期間,遭貨車撞倒而喪命。同月亦有工人在清除海桑期間被淤泥啜腳而遇溺死亡。陳錦康稱,其他行業的過百宗職業意外亦值得社會關注及留意。他指,意外通常源於僱主對安全條例的不理解,至意外發生才洞悉預防方法,建議僱主為工作環境進行安全評估,並為員工提供防護裝備及安全培訓,「其實是可以避免到」。
另一常見問題是僱主遇上嚴重工傷事故都不致電999報警,令工友因延誤送院而最終不治。陳錦康指情況十分普遍,部份僱主因不希望事件曝光而被調查及追訪,影響公司評價及日後投標,故會與員工私了事件,自行往私家醫院診治。他認為遇上嚴重事故,報警尋求協助是正常不過的事,「點解救人都要立法?好悲哀」,促請僱主以工人安全為先。
記者:周頌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