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今日討論《檔案法》及《公開資料制度》的諮詢文件。多名議員在會上追問法改會為甚麼未有為《檔案法》的制訂罰則,以及為何沒有在報告上提出明確的立法建議。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檔案法小組委員會主席廖長城重申小組支持立法,並同意法例需要有相應的罰則以增加阻嚇力,但對於具體懲處則需要更多時間討論及定義不同情況,「邊啲情況刑事,邊啲唔係,唔係咁易講」。
於去年12月,法改會已分別就《檔案法》及《公開資料制度》發表諮詢報告,並展開為期三個月的諮詢期。小組報告表明有理據支持香港訂立《檔案法》,但就未有就立法提出具體建議及罰則,而公營機構更豁免於《檔案法》監管。民主黨許智峯質疑報告未有處理法案的核心,他表示《檔案法》及《公開資料制度》對香港整體利益影響深遠,有監察政府的作用,重點應在於「如何遵守呢?唔遵守又會點呢?」他以沙中線的工程問題為例,「啲檔案可以話消失就消失」,質疑《檔案法》在沒有刑責下的實際效用。
經民聯梁美芬亦表示,在經過港鐵沙中線的問題後,法例不包括公營機構「喺今時今日係好難接受」,促請法改會小組認真考慮將公營機構納入於監管範圍。她又認為不可以排除任何刑事處罰,「唔一定要判監,但性質都可以好有阻嚇性」,並批評選舉事務處曾遺失全港378萬名選民資料,但都毋須負上任何責任,「睇唔到點解唔需要負起刑事責任」。
工黨張超雄關注法例的實施時間表,批評法改會小組花了五年時間研究仍未提出立法建議是「好出奇」。他指世界各地都有相關法例,「但好可惜香港搞咗好耐」,擔心法案一拖再拖,變相遲遲不立法。公民黨楊岳橋則指委員會小組花了五年時間研究,卻只有三個月公眾諮詢期,質詢時間不足夠。他又提出,報告沒有提出改革及立法建議,反而提出大量問題,與過往法改會的報告有很大分別。
法改會署理秘書長尹平笑表示收到不少延長諮詢期的要求,她指法改會小組希望儘早收到公眾意見,並展開研究及討論工作。而小組亦已收到很多實質的意見,因此認為延長諮詢是不適當,建議公眾個別寫信提供意見予法改會小組。
法改會屬下檔案法小組委員會主席廖長城強調,法改會小組初步看法是支持立法。他亦同意法例需要有相應的罰則,但對於具體的刑責則仍未有定案,需要更多時間定義不同情況,「邊啲情況刑事,邊啲唔係,唔係咁易講」。對於報告未有具體立法建議的批評,廖則回應各個司法管轄區的檔案管理法例都不同,難以有既定的標準,所以只好羅列不同資料,讓公眾討論。廖又稱,香港的公營機構多達數百個,以現時政府檔案處的架構,不容易監管所有公營機構。
公開資料小組委員會主席高浩文就回應,現階段不傾向就疏忽處理檔案定下刑責,但就會考慮為故意的行為,例如故意銷毀文件、擅自取走文件等行為定立刑事懲處。
記者:周頌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