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理大學生會及學生在去年10月闖入理大管理層辦公室,不滿校方收回民主牆管理權。理大日前完成紀律調查,四名學生分別被罰停學、退學及社會服務令,前學生會會長林穎恒被勒令即時停學一年,碩士生何俊謙更被勒令退學及終生不獲理大取錄。
事源在去年9月底,理大學生會趁著雨傘運動四週年,把校內的民主牆裝飾成連濃牆,但理大態度強硬,派人遮蓋民主牆和聲稱民主牆是由校方管理。理大學生會和多名學生在10月4日衝入李嘉誠樓,要求學校管理層交代。
四名受處分的學生下午開記者會,他們向記者展示紀律委員會的信件,信中指出,校方收到物業管理處的投訴,點名指何俊謙、林穎恒和李傲然多次阻止理大副校長沈岐平和學務長莫志明離開,並作出毆打、恐嚇及侮辱的行為。
理大學生紀律委員會在去年11月對參與行動的四名學生發信,指他們的行為失當、違反校規和損害大學聲譽,將展開調查和紀律聆訊。四人在今日下午收到校方的信件通知,理大校董會學生代表李傲然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前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鄭悅婷則被判社會服務令60小時。
在記者會上,當日領導行動的林穎恒表示,校方在紀律聆訊中強調,不理會他們的行事原因和動機,認為十分可笑。他批評,嚴重破壞民主、言論自由和校譽的是理大,而不是學生,「由審查民主牆個日開始,已經無哂」。林穎恒嘆道,停學是小事,影響更深遠的是校方製造白色恐怖,令學生不敢再發聲。「更可能令其他院校都跟隨,令人十分擔心。」
林穎恒又對校方使用「毆打」的字眼感到奇怪,稱自己當時都跌倒,重申只是意外,斥校方字眼誇張。他表示,學生是迫於無奈才親身要求校方管理層交代,因為事前已多番要求校方就民主牆的管理權作回應,所以不存在任何「侮辱」成份。
四人表明不會承認判決,更不排除進行司法覆核。林穎恒最後更炮轟理大全然不希罕言論及學術自由,只想打壓所有和學校「唔啱牙」的學生。
被理大「踢出校」的何俊謙則表示無怨無悔,強調即使再揀一次都會做相同的事,「我讀緊nursing ,一出嚟人工有三萬幾,如果我想上位,我去醫院上位。」他重申,言論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對理大的行為感到可恥,「一間大學,連基本的言論自由都保唔住。」他表示,如果香港失去言論自由,已和內地的城市已再沒有分別。何俊謙呼籲港人必須覺醒,遇到打壓的事情時便有義務抗爭。
李傲然則表示,今次的判決是意料之外,形容情況令人擔憂和失望,質疑沒有量刑指引。他斥理大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認為根本不應該有如此嚴重的懲罰。
記者:麥馬高、周頌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