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Google Earth
(獨媒特約報導)2008年,香港協辦北京奧運的馬術項目,徵用了體院用地舉行。當局稱在比賽結束後,馬會須保留用地7至10年作重建原沙田馬廐之用。近十年過去,當局擬反口正式將用地割讓予馬會。翻查資料,原址本擬重建為一個全新有蓋單車場及兩個足球場的體院設施。城規會就修訂《沙田分區計劃大綱圖》的諮詢今日(3月13)截止。
政府2005年承諾用地全交還體院
2005年,港府徵用香港體育學院用地,作為協辦北京奧運及殘奧馬術比賽,由馬會直接出資8億興建場館,期間運動員須暫時遷移至其他場地如烏溪沙青年新村,為期兩年。雖然當局無須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但議員十分關注對運動員及馬術比賽結束後用地的用途。2005年7月,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回覆時任立法會議員劉千石質詢指,「賽事在2008年9月結束後,整個體育學院的室內及大部分戶外的設施,將被還原及適度提升,然後交還體育學院重新遷返和使用。 」
自由黨曾反對馬會保留用地
同年7月20日,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討論,當局重申會在馬術比賽後還原及提升所有原屬體院的設施。多名議員均反對馬會保留用地,並質疑將為馬會全年賽馬鋪路。時任委員會主席、自由黨張宇人表明反對馬會在比賽結束後長期把土地留為己用,稱寧願當局向立法會申請撥款興建,質疑當局是否已與馬會達成協議。時任立法會議員、仍屬民主黨鄭家富亦擔心馬會會將包括約200個馬廄「留為己用」,「為馬會全年舉行賽馬鋪路」。
何志平則稱未與馬會達成任何協議,但稱國際奧委會及國際馬術聯會均期望保留設施,長遠用途會按照政府的既定程序處理。何志平又稱,如馬會欲保留該幅土地,「須向有關部門提交申請,詳列充分的理據,並通過現有機制下的 既定程序,當中包括獲得行政會議批准。」時任香港體育學院主席李家祥稱,與政府達成的共識是在2008年底能可取回原址的全部地方。
圖:體院在2007年的重建計劃中,已「預留」土地「割讓」予馬會
馬會稱須重建沙田馬場馬廐
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在2006年的施政報告中,宣佈將重建體院,而體院運動員自2007年1月起遷至烏溪沙青年新村。重建體院的計劃在同年2月完成商討,而重建範圍已「暗渡陳倉」,將近5公頃土地即前高爾夫球練習場及兩個足球場「割讓」予馬會」。根據當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中,披露馬會一直與當局商討在比賽結束後,保留已興建的馬廐及訓練場地,以應付沙田馬場的需要。當時提及的理由為因沙田馬場馬廐沉降,須暫時遷移以便重建。文件表示重建後的體院已完全滿足需要,並指香港體院董事局、各有關體育總會、教練、運動員及香港體院員工對修訂香港體院重建工程的覆蓋範圍均沒有表示異議。
文件中亦有一段落解釋為何體院不再保留兩個足球場,指「雖然足球並非精英體育項目,但香港足球總會在將軍澳興建的足球訓練學校於峻工後,可以為足球訓練提供專用足球場。因此,並無必要保留香港體院原有的草地足球場。」
翻查資料,足球是在九十年代被剔出精英項目,而足總是在2005年申請在1995關閉的將軍澳堆填區上興建足球訓練中心,並獲馬會撥款1.2億興建,巧合地與馬會與政府商討利用體院足球場用地舉辦馬術比賽的時間吻合。
2007年自由黨、體院主席變馬會遴選會員
巧妙的是,2007年4月13日項目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時,時任體院主席的李家祥申報自己是馬會遴選會員。劉慧卿便質疑李家祥負責體院重建的同時,又要研究在馬術比賽結束後讓馬會保留用地,存在利益衝突。曾在2005年反對馬會保留部份前體院用地的自由黨兩名議員張宇人及田北俊,亦申報自己是馬會的遴選會員。時任委員會主席、民建聯的蔡素玉則申報自己是馬會會員。會上當局亦重申馬會保留馬術比賽用地,理由為須重建沙田馬場馬廐,料須時7至10年。根據會議紀錄,自由黨並無反對馬會保留用地。
圖:張宇人議員及夫人曾擁有6匹馬匹,現已全數退役(來源:蘋果日報)
及後民政事務局回覆劉慧卿指,李家祥並無參與政府與馬會所進行的磋商,完全屬政府與馬會商討的事宜,劉慧卿則表明對當局的答覆「未感信服」。不過立法會財委會在2008年仍通過撥款逾17億予體院重建,馬會亦在馬術比賽結束一直佔用前體院4.7公頃用地至今。
審計署報告:全址發展方案包括有蓋單車場及草地足球場
事件的來龍去脈及細節,一直不為公眾所知,然記者翻查2015年4月審計署報告,體院本身有一個全址重新發展計劃,體院會在現時的馬廄用地(即馬會「借用」的4.7公頃土地)上提供一個有蓋單車場及兩個草地足球場,不過當局從未在立法會文件及會議上向議員提及。
當局在商討體院重建範圍時,曾指用地範圍已經足夠,不過審計署報告便批評,部份精英體育項目在院內沒有訓練設施,包括單車須在白石興建臨時戶外單車場,至2013年將軍澳單車館落成才恢復有永久訓練場地。在2011至12年納入的體操項目只能在順利邨體育館訓練,而七人欖球須與其他運動員共同使用田徑場的草地內場。
審計署亦交代了馬會以短期租約續租土地的細節,指由於局方支持,馬會自2009年1月1日開始,以短期租約方式及每年象徵式一元的租金租予馬會,為期四年十一個月,2013年續約兩年,至2015年起再按年續租,審計署便質疑,馬會佔用土地已逾6年,接近向立法會報告的7至10年,署方引述民政事務局回覆指,「該局正跟進處理該地的日後用途,並在整理好有關資料後,公布周知。」
不過民政局在同年回應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時,已經無再重提重建馬廄,而是指「鑑於沙田馬場內的檢疫區、馬廄和訓 練設施並不足以支援馬會的賽馬運作,而現時有關用地所提 供的設施實屬支援賽馬運作的必要設施」,表明會在改劃大綱圖後將該地納入馬會新的50年契約。
當局在今年正式提出修訂《沙田分區計劃大綱圖》時,將前體院4.7公頃用地「政府、機構及社區用地」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馬場」,準備永久將土地交予馬會。
馬會與體院關係千絲萬縷,亦是歷史因素。體院前身為銀禧體育中心,是馬會在1982年成立,至1991年易名為香港體育學院,並成立獨立董事局管理,在1994年撥歸香港康體發展局管理。
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上週發起聯署反對,質疑將該地改劃為馬場用地是酬庸馬會提供35億興建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而馬會在2016年已獲批增加5日賽馬、行政總裁應家柏獲頒金紫荊星章,以及沙田馬場獲批50年新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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