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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清場】黃之鋒等人認罪 代表律師駱應淦:他們不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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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佔旺清場案今早續審,七名被告包括香港眾志副秘書長黃之鋒、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前學聯常委司徒子朗、朱緯圇、周蘊瑩、蔡達誠及張啟康,他們被控以藐視法庭罪。代表七人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於庭上替各人求情時明言:「他們不是罪犯」,並且沒有使用暴力和煽動在場群眾;希望法庭能以罰款代替監禁。黃之鋒則表示不論判決結果如何,仍會堅持公民抗命的理念。

黃之鋒在步入法庭前表示,認罪是希望表達其作為一個公民抗命的組織者,他願意承擔責任,面對林鄭月娥新政府上場表達所謂「大和解」,認為不能有半點鬆懈,「係未來呢幾個月,有更多的人要面對法庭的審訊,而DQ議員的案件仍要係未有結果」,「我唔覺得係呢個時候有任何同政權和解的空間」。

駱應淦在庭上求情時指,黃之鋒有崇高理念,富有正義感,並指出黃時任為學民思潮召集人,因為反對人大831決定才參與公民抗命,而雨傘運動是公民抗命的開始。

駱其後指出,黃之鋒於11月26日早上8時51分到旺角,目的是希望運動能維持非暴力的原則,於是曾與社民連黃浩銘、岑敖暉及司徒子朗等人商討如何保護示威者。其後,黃之鋒在警方第三次警告下,只是手持擴音器向警方作出詢問及要求。而在整個清場行動其間,黃之鋒均從沒作出任何暴力或者破壞的行為。

駱應淦又表示,黃之鋒希望參選立法會議員,但若被判入獄多過三個月則會使其失去選舉權,在未來五年均不能參加任何選舉。駱應淦更稱,參選是黃之鋒的「願望」,希望法官能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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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應淦表示,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在案發時21歲,現職立法會議員助理,十分關心香港未來發展,例如言論及集會自由、普選等,並認為自己有責任爭取基本權利;當時因為人大頒下831決定,加上作為學聯成員,於是決定參與學生運動表達訴求。駱應淦表示,岑一直沒有參與類似示威運動,亦未有犯過法,只想捍衛香港基本權利。

駱續稱,岑在案發時是想弄清佔領人士是否障礙物及誰是清場代理人,同時亦想確保當時佔領人士的安全,所以當執達主任清場時,才站在高台,並不斷呼籲在場人士不要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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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司徒子朗被捕時為中大學生會外務秘書,駱應淦表示,司徒相信每人應該有平等的權利,但人大831決定損害了香港人選擇的自由,所以曾參加過不同的社會運動。駱其後指司徒子朗明白佔領影響他人使用道路的權利,並指他當時與岑敖暉在現場,擔心示威者的安危,但沒有使用任何暴力及有向法庭道歉。

但司徒子朗突然站立,並指駱誤解其意思,要求休庭15分鐘,獲法官批准。駱其後表示,司徒子朗強調自己為學生會成員,自己決定獨自前往佔領區,而且願意和岑敖暉願意承擔一切的責任。

另一被告蔡達誠的父母離異,現與父親同住,正修讀香港專業進修學院,現於McCafe工作,並沒有任何政黨背景。駱應淦提到,蔡達誠熱愛足球,並在香港足球總會的聯賽預備組中擔任守門員,擔心一旦重判會影響前途。駱又表示,蔡在案發時只是在警方清場時大叫其他佔領人士離開,但沒有向警方作出侵犯性或粗言穢語的字眼,同時亦未有牽涉任何暴力行為之中,但最終卻被捕。

駱應淦提到,嶺南大學哲學系學生周蘊瑩在案發當時只有20歲,只想觀察清場狀況;並指當時現場混亂和嘈吵,不知道執達主任正在執行禁制令,直到跟從指示到山東街被警方截停拘捕,才察覺自己觸犯法例。

駱應淦續表示,周自小父母離異,於單親家庭長大,擔心法庭裁決會影響其學業及前途;事發後已經感到非常後悔,但知道要承擔責任而選擇認罪。

被捕時只有18歲的朱緯圇生長於貧窮家庭,與母親和祖母同住。駱應淦稱,朱在案發時只想到現場了解發生甚麼事,原來打算在前場前夕離開,但未能趕及尾班車而留在佔旺清場的現場,並在帳幕睡覺,直到翌早醒來已發現執達主任在清場及被被捕。但法官陳慶偉表示,這不是留在現場的合理理由。駱續指出,在雨傘運動期間,朱沒有參與任何暴力行為,又十分熱愛烹飪工作,希望法庭能給予他機會。

另一被告張啟康案發時27歲,於香港專業教育學院修讀一年課程後,再修續銜接學位課程,現為兼職電子遊戲維修員,沒有任何政黨背景。駱求情時指,張案發當日休假,只想到旺角拍照記錄,並舉起黃色雨傘表達政治立場,一直沒有牽涉任何暴力行為;當警方在山東街清場時,張有不斷叫人走,遺因自己走得太慢而被警方拘捕。

駱應淦最後指,認罪的七人均沒有使用暴力,認為他們沒有一個是真正的罪犯,而且眾人均對法庭深表歉意,希望法官能判各被告罰款,並指部份人可立即付款,部分則需一個月時間以支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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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敖暉呼籲捐款支持雨傘援助基金

黃之鋒、岑敖暉及司徒子朗於審訊後見記者,黃之鋒預計案件需要到八月甚至九月才會作出判決,而不論判決結果如何,仍會堅持公民抗命的理念,各人亦會在民主道路上有不同方面的參與。岑敖暉亦表示,來年仍有一批佔旺被捕人士的案件開審,希望公眾不要只關注今次案件,更呼籲眾人捐款支持雨傘援助基金。岑敖暉提到,由於次佔旺清場案牽涉多達40人,若全部人都被判罰款,金額會多達40萬;當中有部份人更未能申請法援,希望支持雨傘運動理念的人能捐錢支援被捕人士。

法官:案件有很多不確定性 將押後判刑

法官陳慶偉指案件有很多不確定性,押後至完成整個審訊後才判刑。案件中共有二十名被告,十一名被告認罪,除上述七名外還包括另外四名被告馬寶鈞、黃麗蘊、楊浩華及張啟昕,四人的認罪求情將於下星期一處理,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作代表求情。

餘下九名被告明開案陳詞

剩餘九名被告包括黃浩銘、陳寶瑩、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麥盈湘、關兆宏、馮啟禧及熊卓倫則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明早開案陳詞,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作代表。

記者:葉世強、盧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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