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上周國家主席習近平訪港期間,不同的示威活動都遭到疑似黑勢力妨礙,更被懷疑當中涉及警黑合作,阻礙應有集會自由。民陣就6月28日至7月1日期間,黑紫荊行動參加者被捕情況及集會遊行活動被滋擾舉行記招,表示將會就各種情況向監警會作出投訴。
黑紫荊行動拘留36小時 斥警方有意拖延
香港眾志常委林朗彥指警方落口供等程序進行極慢,質疑他們有心拖延,令黑紫荊行動被捕者不能在七一期間進行其他示威活動。他指黑紫荊行動被捕的26人全數獲釋時,已是36小時後的事,自己更是在被捕33小時後才開始錄口供。他提到,一名女示威者當晚要求服用哮喘藥,但足足用了20小時才獲確認可以服用,認為一旦發生危急情況就不堪設想。另外,覊留室通訊器要半小時才有人回應,他批評警察明顯是拖延回應,嘗試阻止他們外出示威。此外,針對有男警巡查女羈留室的情況,林朗彥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曾回應,男警在女警的陪同下可以進入女羈留室,但當日情況並非如此,就此他們將會到平機會抗議。
社民連成員陳皓桓表示,當日晚警察在覊留室外刨馬經及閒聊,直至示威者申請人身保護令時,才進行法律程序,斥警察態度十分散漫,質疑是否每次都要到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警方才會開始程序。
民陣質疑警察使用公眾妨擾罪控告26名示威者,是否正當及合理,認為當中有濫捕之嫌;而且拘捕程序散漫,質疑警方就習近平訪港,於程序上作政治考慮,嚴重影響港人的言論自由;同時,他們對警方對於不知名人士的處理態度存疑,不明警方為何未有對騷擾集會活動的人士進行拘捕,甚至不跟進報案。
社民連成員被跟蹤 警方稱無可疑
此外,有社民連成員連日遭跟蹤及破壞示威道具。陳文威表示,當日獲釋後打算前往公民廣場的記招時,遭陌生男子跟蹤、搶奪手機和襲擊,遭對方揮拳打了二十多拳,事後到明愛醫院驗傷,現時案件交由西九龍重案組跟進。他重申不會害怕這些白色恐怖,叫暴徒「放馬過來」。
陳皓桓提到,自己和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獲釋後遭多名陌生男子跟蹤,及後由公民廣場舉行記者會直到返回社民連總部時,持續遭到該群陌生男子跟蹤。記招舉行時,立法會對出天橋及地面都佈滿可疑人士。返回總部後見「成架車泊係度,話等女朋友,但警察都唔做嘢」他曾報案,但警方稱無可疑,只勸可疑人士離開。他指有人向他自稱黑社會,並說自己「有number」。陳皓桓更指成員的家人都曾被跟蹤、恐嚇。
示威道具被奪 吳文遠、黃之鋒拉上警車後被毆
七月一日早上,社民連由長沙灣總部出發到灣仔金紫荊廣場抗議,古思堯遭三十多名暴徒包圍及搶去棺材等示威道具,但警察目前只拘捕了兩人。在遊行出發前,暴徒更明目張膽在傳媒前破壞示威道具,警察最後在沒有預先通知下,強行拉走社民連及香港眾志成員,及為部分人鎖上手扣。吳文遠及陳皓恆在車上更遭警察毆打,警察事後回應稱因示威者情緒激動,而實際上只有正式拘捕方可扣上手扣。他們日前到警察總部報案,但案件目前僅交由警察投訴科,而非重案組或刑事偵緝部,社民連要求警察明確交代詳細原因。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和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當日亦被帶上警車及鎖上手扣,警方反覆向他們稱是正式拘捕,但又有另一警員指並非正式拘捕。香港眾志質疑警察在沒有作正式拘捕的情況下,竟將黃鎖上手扣,屬於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他們將到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警務處處長作賠償。陳皓桓當時收到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電話,指警方表示想保護他們才將他們帶上警車,其後電話又被無理沒收。
民陣指客觀效果上,警察和黑社會合流,任由惡勢力人士破壞遊行,認為事件等同七警案及朱經緯案無疑,必須交由法庭處理;而且警方的內部指引從不向外界透露,警方可以隨意更改使用武力原則,民陣要求盡快處理警權問題。
警無故稱「掹槍」 警民關係科否認
在七一當日下午,香港眾志在記利佐治街擺設街站,副秘書長周庭等成員於銅鑼灣地鐵站E出口派發單張,與過往做法相近,但警察要求他們離去。及後更有警察表示:「再嘈我就掹槍!」該名警員馬上被同僚拉走,眾志成員要求在場的警察澄清,但警員當時否認有說「掹槍」,警民關係科其後否認此事,香港眾志將會到監警會投訴。
示威集會自由狀況惡劣 要求政府跟進
民陣召集人區諾軒描述630集會當晚情況,指在當晚7時左右,警方在會場外築起封鎖線,自己作為集會申請人初時被拒絕進入集會範圍,在一小時後才可進入電訊大廈外集會範圍。區諾軒認為警方安排離譜,作為集會申請人都不能進入場地,主持集會。直到晚上9時半左右,示威人士方可前進至中環廣場。區諾軒稱由集會地點及整晚過程安排,都可見香港集會自由一步步收窄。
民陣表示在收集完整資料後,將於下星期向監警會投訴,並希望提交至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他們要求警方馬上將7月1日在警車上毆打吳文遠的警員停職拘捕,及同日下午於曾揚言掹槍的警員停職調查;亦要求政府跟進6月28日至7月1日期間發生的一連串暴力事件,找出背後有何勢力控制。
記者:鄧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