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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佔旺清場案今日(7月26日)續審,控方繼續傳召三名警員出庭作證,包括西九龍重案組高級警員梁偉雄、旺角警署反黑組蘇姓警員及機動部隊總部訓練隊警長畢宏達。三名證人都是在場拘捕部分被告的警員,他們部分供詞與事實不符或出現矛盾,需要多番澄清。
警改口承認被告表現合作
首名證人高級警員梁偉雄是清場當日拘捕社民連副秘書長關兆宏的警員。梁在法庭上讀出口供,指當日關兆宏一直在佔領區,站在黃之鋒、黃浩銘等人附近。其後梁偉雄收到上司的拘捕指令,拘捕並抬走關兆宏。代表關兆宏的資深大律師潘熙盤問時播出影片,指關兆宏被捕時一直舉高雙手、表現合作,梁同意,亦承認當時只是將關兆宏押離現場,而非如口供所說「抬走」。
潘熙續問到梁偉雄何時開始留意到關兆宏在現場,梁回應大約早上8時。潘熙續表示「我唔係話你講大話,但我當事人(關兆宏)指自己當日約9點45分先到現場」。梁偉雄便回應「總之未拘捕之前已經見到,係咁上下啦,我都唔肯定確實時間」。
離開路線被阻 示威者走唔到
第二位控方證人、反黑組蘇姓警員是拘捕被告熊卓倫的警員。蘇的口供指熊卓倫在清場開始前多次起閧,在警告後未有離開。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盤問下,蘇只指出被告曾經用手指向天,但未能詳細描述起閧過程,也不清楚準確時間。駱應淦在庭上播出被捕情況,指出當日10時13分有一個「12秒的出口」,並表示當時熊有兩次試圖靠近離開,但因警員阻止和現場混亂而失敗。蘇表示「唔一定」,在庭上指出當時可以離開的路線。駱應淦問當時蘇有否察覺到這個出口,蘇承認當時情況混亂,未有察覺。
混亂間被推開看成刻意衝前
警察機動部隊總隊警長畢宏達於清場當日身穿深藍色制服、黑頭盔,負責清除佔領區的障礙物,其後在惠豐中心對出拘捕被告馮啟熙。他作供指當時馮在警方宣讀警告後沒有離開,又突然向自己衝前,於是拘捕馮,然後隨即將他交由其他同事跟進。潘熙盤問畢宏達時指出,當時警方突然在馮啟熙身處的位置展開拘捕行動,引發混亂,而馮啟熙則有機會被人群推開,形成畢宏達口供所說「向自己衝前」的情況。畢宏達承認當時馮啟熙未必想襲擊自己,不排除馮是被人推開而非刻意衝前。
案件明日續審,將傳召其他控方證人出庭作供。
記者:盧芷晴、余凱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