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攝:Alex Leung)
(獨媒特約報導)2016年農曆初一晚至初二凌晨旺角騷亂案,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分別被控非法集結、暴動及煽惑暴動等多項罪名。
控方今日傳召偵緝警長張錦鱗出庭作供。張稱2016年3月4日於新屯門中心地下大堂截停被告林倫慶,隨即出示委任證,並將林帶到保安室內的更衣室進行調查。張指把林交給同事接手後,便離開了更衣室,未幾聽到更衣室內有人大叫,於是折返更衣室,看到林扒在地上。張認為林欲逃走,便協助同事按著林雙腳將他制服。
代表林倫慶的大律師王國豪質疑,警方把林帶到更衣室,是因為那裡沒有閉路電視。張回答當時並沒有考慮這點,其後補充指希望在較安靜的地方進行調查。王指出林被捕後曾向警方提出三個要求,包括在公開地方搜身、去洗手間和打電話給律師,可是均被拒絕,張則表示不同意。王又指林在更衣室內身體不舒服及顫抖,向前仆倒,可是張摑了林一巴並說:「唔好扮嘢喇!」其後有警員毆打林。張表示不同意。
王向張提及,當天在新屯門中心截停林後,先把他帶到另一居所南豐工業城進行調查,然後到青山警署,再到屯門警署,其後才返回新屯門中心居所搜屋。王指出警方此安排是要在林的家人不在場的情況下搜屋,避免家人看到警方調查的做法,張則表示不同意。
案件明天續審。
記者:黎彩燕